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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公司出售时,钱到底该怎么分?托管金对分配的影响是怎样的?

  • Roy Wang
  • 8小时前
  • 讀畢需時 5 分鐘

对于许多创业公司来说,真正决定创始人和投资人“最后能拿多少钱”的,并不是融资时的估值,而是退出时适用的 清算分配条款。在美国国家风险投资协会(NVCA)发布的示范文本中,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这一公司章程性文件的第2条系统性地规定了当公司发生清算、出售或并购时,优先股和普通股如何分配对价。这一条款看似技术性复杂,但其核心其实非常简单:当公司卖掉时,谁先分钱、分多少、剩下的再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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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常见结构:1x 非参与型优先股,到底什么意思?

在典型的风险投资结构中,清算优先权是游戏规则的基础:

  • 投资人持有优先股

  • 创始人持有普通股


以最常见的 1x Non-participating Preferred Stock 为例,投资人拥有一个“二选一”权利:

  • 优先拿回全部投资本金(1 倍回报),剩余归普通股

  • 放弃优先权,转为普通股,与创始人按比例分红


简单说就是:要么保本退出,要么转股搏高价



现实交易没那么简单:托管金登场

在公司未卖出高价,投资人选择优先拿回相当于投资本金的钱的情况下,如果交易一次性全额支付,规则非常清晰:

  • 投资人先拿回本金

  • 剩下归创始人


但现实中的并购交易往往没有这么干净利落。买方通常不会一次性付清全款,而是会通过托管金(Escrow)等机制扣留部分资金。例如,买方可能会把一部分钱放在第三方托管账户里,如果未来一年内发现公司有隐形债务,就用这笔钱赔偿;或者约定只有公司未来业绩达标,才支付额外的对价。


这就带来一个关键问题:当交易对价并非全部在交割时确定时,这些未来才确定是否支付的金额,应当如何在优先股和普通股之间分配?NVCA 示例条款第 2.3.4 条正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核心分歧点:托管金到底算“哪一类钱”?

为了更直观地理解,我们可以用一个简单的案例加以说明。假设一位投资人投入了100万美元,并拥有1倍清算优先权。公司名义上以150万美元的价格出售,但支付方式是135万美元的交割现金,加上15万美元的托管金(一年后支付)。一年后买方发现存在问题,这15万美元托管金被全部扣除,公司最终实际只拿到了135万美元。


如果我们不考虑托管金,仅以135万美元为成交价,那么投资人应当先拿回100万美元,剩下35万美元归普通股。这是清算优先权的原始逻辑。但问题在于,托管金可以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


方式一:Initial Consideration(初始对价)

逻辑是:

  • 把全部 150 万视为成交价

  • 先理论分账,再共同承担托管金损失


在示例中:

  • 投资人应得:100 万 → 实际约 90 万

  • 普通股应得:50 万 → 实际约 45 万


风险由所有股东共同承担。


方式二:Additional Consideration(额外对价)

逻辑是:

  • 只看交割时真实到账的 135 万

  • 先满足投资人清算优先权


结果是:

  • 投资人完整拿回 100 万

  • 普通股只剩 35 万

  • 托管金损失全部由普通股承担

处理方式

优先股最终所得

普通股最终所得

初始对价

Initial Consideration

90 万

45 万

额外对价

Additional Consideration

100 万

35 万

对比这两种情况:在初始对价模式下,投资人的优先权在经济上被削弱了,因为他们也分担了托管金被扣除的风险,最终只拿回了90万美元;而在额外对价模式下,投资人的优先权得到了完整保护,拿回了全部100万美元本金,所有的风险都转嫁给了普通股。



这背后,其实是创始人与投资人的风险博弈

从立场上看,创始人通常更倾向于Initial Consideration的处理方式,因为这意味着风险由所有股东共同承担,避免在交易价格不高时,普通股的收益被托管金机制清零。相反,投资人通常坚持额外对价的处理方式,他们认为清算优先权是投资的底线保障,托管金反映的是经营层面的潜在风险,而不应侵蚀其本金优先回收权。



结语:融资时没看懂的条款,退出时会真实结算

归根结底,清算优先权条款决定了谁先分钱,而本文讨论的条款细节决定了“当交易对价有不确定性时,谁来承担风险”。这看似是一个法律技术问题,实则是创始人与投资人之间关于风险与收益分配的博弈。理解这一逻辑,有助于创业者在融资阶段就更清晰地判断条款结构,也有助于在未来并购谈判中更从容地面对分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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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 ILS 的合伙人兼并购部门负责人,刘大为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律专业和技术背景,长期为科技企业提供风险投资、并购及跨境交易的法律支持。他已完成逾 100 宗、累计超过 30 亿美元的融资项目,为从初创公司到全球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交易咨询,兼具战略视野与精准执行能力。


在加入 ILS 前,刘律师曾任 AI 独角兽 Humane, Inc.(后被 HP 收购)的法律负责人,并先后就职于 Wilson Sonsini、Latham & Watkins 等国际顶尖律所。他以战略型法律合作伙伴著称,擅长处理 AI、清洁能源、生物科技与软件等高风险、高复杂度的重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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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睿律师专注于公司法、合规与监管事务及投融资业务,拥有丰富经验,擅长在复杂交易中提供务实解决方案,并协助客户在高度监管环境下推进商业战略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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