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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州拟收紧人事档案管理要求:雇主应提前审查记录与通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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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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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州议会近日通过 S3460 法案,拟在《纽约州劳动法》中新增有关员工人事档案管理、查阅、通知、更正及保存的规定。


如果该法案获得纽约州州长签署,相关规定将在签署后 60 天生效。纽约州雇主将需要在较短时间内调整现有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扩大档案保存范围、建立员工查阅请求流程、及时通知员工档案中的特定负面信息,并妥善处理员工提出的异议和书面回应。该法案目前尚未正式生效。对于在纽约州雇佣员工的企业而言,现阶段已可开始审查员工档案、绩效管理、纪律处分、内部调查及离职记录流程。


如您的企业需要审查人事档案政策、员工查阅流程、绩效管理文件或纪律处分记录,ILS可协助评估相关制度及内部流程,并就适用规则和潜在风险提供合规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请联系ILS法律团队:contact@consultils.com



人事档案范围与查阅要求

S3460 对“人事记录”作出较为宽泛的定义。凡由雇主保存、能够识别特定员工,并且已经用于、可能用于,或可能影响该员工录用、晋升、调动、额外薪酬或纪律处分的记录,都可能被纳入人事档案范围。相关记录可能包括:

  • 员工姓名、地址、出生日期、职位及岗位说明;

  • 求职申请、简历及其他应聘材料;

  • 入职日期;

  • 工资、佣金、奖金及其他薪酬信息;

  • 绩效评估和考核材料;

  • 书面警告和绩效问题记录;

  • 试用期相关文件;

  • 员工签署的豁免或确认文件;

  • 注明日期的离职或解雇通知;

  • 与纪律处分有关的其他文件。


人事档案的范围可能不再局限于 HR 系统或纸质文件夹。由主管、薪资部门、法务部门或其他管理人员保存的电子邮件、内部评价、调查材料和纪律记录,也可能在特定情况下被视为人事档案的一部分。


根据法案,雇主在收到员工书面请求后,需要在五个工作日内免费提供完整人事档案副本。一般情况下,雇主可将员工每年的查阅请求限制为两次,但与新加入档案的负面信息有关的请求可能不受该次数限制。


该项权利同时适用于现任及离职员工。因此,企业不仅需要确保在职员工档案完整,也应保证员工离职后,相关记录仍然可以被检索和及时提供。


为满足五个工作日的回复期限,企业应提前明确:

  • 由哪个部门接收员工请求;

  • 由谁核实申请人身份;

  • 如何收集不同部门及系统中的记录;

  • 如何处理第三方个人信息;

  • 由谁审核拟提供的档案;

  • 如何记录交付时间及交付方式。


对于档案分散在不同部门、系统或第三方平台的企业,未来可能需要建立更加集中和统一的档案管理机制。



负面信息通知与员工异议

S3460 拟新增一项重要通知义务。如果雇主将可能对员工的录用资格、晋升、调动、额外薪酬或纪律处分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加入人事档案,原则上需要在 10 天内通知员工。


可能触发通知义务的材料包括:

  • 书面绩效警告;

  • 绩效改进计划;

  • 负面绩效评估;

  • 纪律处分记录;

  • 内部调查结论;

  • 可能影响奖金、晋升或调动的评价;

  • 其他可能对员工职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文件。


目前,法案尚未进一步明确“负面信息”的具体边界。例如,主管内部备注、绩效评价草稿、调查访谈记录或尚未形成最终决定的材料是否需要通知,仍可能存在解释空间。


企业可考虑建立内部审核机制,在相关材料进入正式人事档案前,由 HR 或法务部门判断:

  • 该文件是否属于人事记录;

  • 是否可能对员工作出不利影响;

  • 是否触发 10 天通知义务;

  • 应以何种方式向员工发送通知;

  • 通知及送达记录应如何保存。


如果员工不同意档案中的某项信息,雇主和员工可以协商删除或更正相关内容。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员工有权提交书面说明,陈述其立场,该说明随后需要被纳入人事档案。如果企业日后向第三方提供存在争议的档案信息,也需要同时提供员工的书面回应。这可能影响背景调查、内部调动、晋升评估、并购尽调、劳动争议及监管调查等场景。


此外,员工还可能寻求删除雇主知道或理应知道为虚假的信息。因此,企业在制作绩效评价、调查报告和纪律处分记录时,应确保内容客观、准确,并具有事实依据。



保存义务与执法风险

如果法案生效,雇主需要在员工离职后继续保存完整人事档案至少三年。在此期间,相关记录原则上不得被随意删除或销毁。企业应重点审查以下事项:

  • 哪些材料构成员工的完整人事档案;

  • 纸质及电子记录分别由谁管理;

  • 离职后三年保存期限如何计算;

  • HR系统是否设有自动删除功能;

  • 第三方平台是否会提前清除数据;

  • 记录是否可以被及时检索和导出;

  • 修改、删除及访问权限是否受到适当控制;

  • 是否保留必要的备份及操作记录。


如果绩效、薪酬、调查及纪律记录分别保存在多个系统中,企业还可能需要建立统一索引或集中管理机制,以确保在收到员工请求时能够迅速完成收集、审查和交付。根据法案,纽约州总检察长有权对违法行为采取执法措施,违规行为可能面临 500 美元至 2,500 美元不等的罚款。


法案同时包含较为严格的反报复规定。雇主不得因员工查阅档案、要求更正记录、提交书面回应或行使其他法定权利,而对员工采取不利措施。


企业在处理档案请求时,应避免将员工行使相关权利与以下决定不当关联:

  • 排班或工时安排;

  • 薪酬或奖金;

  • 晋升或岗位调动;

  • 绩效评价;

  • 纪律处分;

  • 终止雇佣。


相关规定还特别禁止以联系美国移民执法机构相威胁,或实际举报员工本人、其家庭成员或家庭成员的疑似移民身份。



对绩效、调查和离职管理的影响

如果 S3460 最终生效,企业的绩效管理、内部调查和离职流程都可能面临更高的透明度和程序要求。主管形成的绩效评价和纪律记录,未来可能被员工直接查阅、质疑和回应。因此,企业应确保相关记录:

  • 基于具体且可核实的事实;

  • 明确记录事件发生时间;

  • 与实际表现及此前反馈保持一致;

  • 避免情绪化、夸张或歧视性表述;

  • 区分客观事实、管理判断和未经核实的信息;

  • 保留能够支持结论的沟通或业务记录。


如果主管长期未向员工提出绩效问题,却在准备终止雇佣前集中形成大量负面材料,相关记录可能更容易受到质疑。企业应将日常反馈、绩效评估和纪律处分作为持续管理流程,而不是仅在争议发生前补充记录。


内部调查材料是否属于员工可查阅的人事档案,也可能成为企业需要重点评估的问题。如果调查材料被用于纪律处分、晋升、调动或终止雇佣,相关文件可能落入法案规定的人事记录范围。企业应合理区分:

  • 调查事实及证据材料;

  • 证人和第三方隐私信息;

  • 最终调查结论;

  • 用于作出人事决定的文件;

  • 律师—客户特权通讯;

  • 律师工作成果。


离职管理同样需要调整。企业应确保辞职确认、终止雇佣决定、最终警告和离职通知内容准确,并与其他人事记录保持一致。员工离职后,相关档案仍需保存三年,并可能继续受到查阅及负面信息通知要求的影响。



雇主应如何准备

尽管 S3460 尚未正式生效,纽约州雇主可提前采取以下措施:

  • 盘点目前保存的员工记录,并识别是否有重要材料分散在经理邮箱、内部聊天工具、薪资系统或第三方平台;

  • 明确哪些文件应被纳入正式人事档案;

  • 指定负责接收和处理员工档案请求的部门;

  • 建立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收集、审核和交付的流程;

  • 建立负面信息的识别、审批和通知机制;

  • 规范绩效评估、调查报告和纪律处分文件的书写标准;

  • 确保离职员工的完整人事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 检查 HR 系统及第三方平台的自动删除和数据保留设置;

  • 培训 HR、法务及管理人员;

  • 审查 HR 平台、薪资供应商、PEO 及其他外部服务商的数据管理能力。


企业还应重新评估人事档案的访问权限,避免未经授权的人员修改、删除或分散保存相关记录。



后续发展

S3460 目前仍需由纽约州州长审议。如果州长签署,该法案将在签署后 60 天生效。后续仍需关注纽约州是否发布监管指引,进一步明确:

  • “负面信息”的具体范围;

  • 员工查阅权的例外;

  • 第三方隐私信息的处理;

  • 电子档案的交付方式;

  • 法律特权材料的处理;

  • 离职员工提出请求的具体程序。


如果 S3460 最终生效,纽约州雇主在人事档案管理方面将面临更高的记录、通知和程序要求。对企业而言,重点不仅是能否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档案,还包括如何形成准确记录、识别负面信息、处理员工异议、保存离职档案,并避免因处理不当引发反报复或其他劳动争议。纽约州雇主应提前审查现有档案管理、绩效评估、纪律处分、内部调查及离职流程,并确保书面政策与实际执行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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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 ILS 管理合伙人,刘启光律师跻身美国顶尖公司法、劳动法与合规律师行列,擅长制定贴合客户业务目标的法律策略,为《财富》500 强企业、初创公司及高管提供公司交易、融资、隐私及劳动法咨询,服务覆盖科技、医疗、金融等行业。


加入 ILS 之前,刘启光律师曾在顶级辩护律所执业,擅长预判风险、设计保护与发展并重的策略,在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等案件中屡获有利结果,在各级法院出庭,兼具大所专业度与精品所响应力,是业内热门演讲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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