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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斯拉败诉:场内运输员工也可能不受联邦仲裁法约束

  • 作家相片: Harry Huang
    Harry Huang
  • 1天前
  • 讀畢需時 6 分鐘

已更新:11小时前

加州上诉法院近日在 Doss v. Tesla, Inc. 一案中作出新判决。法院认定,在特斯拉弗里蒙特工厂内负责移动装载汽车零部件的 53 英尺拖车的“场内拖车司机”(yard hostlers),属于《联邦仲裁法》(Federal Arbitration Act,以下简称“FAA”)所规定的“运输工人”,因此不适用 FAA。


该判决对加州雇主具有重要影响。即使员工从未离开公司场地,只要其工作涉及处理或运输从州外运入、且仍处于州际运输过程中的货物,该员工仍可能被认定为“运输工人”。一旦 FAA 不适用,原本可能因FAA优先适用而被排除的加州法律规定,包括《加州劳动法》第229条,便可能限制甚至阻止雇主执行仲裁协议。


制造业、物流、仓储及分销行业的雇主应结合本案,重新审查员工岗位分类及现有仲裁协议,尤其应关注负责移动、装卸或处理州际运输货物的岗位。如您对 Doss 案的影响存在疑问,或希望审查贵公司的仲裁协议,欢迎联系 ILS 法律团队:contact@consultils.com



本次判决涉及哪些问题?

本案中,加州上诉法院主要审理了以下问题:

  • 仅在公司场地内工作、但负责处理州外运输货物的员工,是否属于FAA第1条所豁免的“运输工人”;

  • 即使劳动合同中存在仲裁协议,哪些工资类请求仍可依据《加州劳动法》第229条由员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 仲裁协议中的集体诉讼豁免条款无效时,是否会导致整份仲裁协议均无法执行;

  • 仲裁协议是否因存在其他不公平或显失公平条款而整体无效。



从未离开公司场地工作的员工,也可能属于“运输工人”吗?

FAA通常要求法院执行有效的仲裁协议,但FAA第1条明确排除了从事外国贸易或州际商业活动的“运输工人”所签订的雇佣合同。


特斯拉主张,涉案场内拖车司机不应被认定为运输工人,理由包括:

  • 他们仅在工厂场地内工作;

  • 从未跨越州界;

  • 其负责移动的零部件已经到达最终目的地。


加州上诉法院并未采纳特斯拉的观点。涉案员工驾驶牵引车,在工厂场地内移动并调整装载州外零部件的拖车位置,以便拖车随后在仓库卸货。法院结合美国最高法院在 Southwest Airlines Co. v. Saxon(2022年)及 Flowers Foods, Inc. v. Brock(2026年)两案中的分析,重点考察员工实际从事的工作内容,而非其职位名称或是否跨越州界。


法院认为,涉案员工所从事的拖车移动及定位工作,是完成货物州际运输过程中直接且必要的环节。相关拖车本身属于州际商业运输工具,并已跨越州界。因此,当场内拖车司机接手并移动这些拖车时,货物的州际运输过程尚未结束。法院同时强调,本案结论取决于具体事实,并不意味着所有邮件室员工、仓库员工或包裹处理人员都会自动被认定为运输工人。


但本案产生的实际影响十分重要:由于FAA不适用,涉案仲裁协议只能依据加州法律进行审查,不再受到FAA优先适用原则的保护。


对雇主的启示:雇主应当重点识别涉及移动、装卸或处理仍处于州际运输过程中的货物的岗位,包括:司机、仓库员工、码头或装卸区域员工、场内拖车及调度人员。对于此类岗位,雇主应重新评估:如果FAA不适用,现有仲裁协议是否仍能在加州法律下有效执行。



哪些工资请求可以绕过仲裁协议,直接向法院起诉?

由于涉案员工属于FAA豁免的运输工人,其仲裁协议的可执行性应完全依据加州法律判断。

《加州劳动法》第229条规定,即使劳动合同中存在要求仲裁的条款,员工仍可就“到期但尚未支付的工资”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对不同请求进行了区分。

  • 未支付最低工资请求:法院认为,最低工资属于员工已经提供劳动后依法取得的工资,因此属于《加州劳动法》第229条规定的“到期未付工资”。员工可以直接在法院提出此类请求,无须受到仲裁协议限制。

  • 加班工资请求:加班工资同样属于员工完成劳动后依法应得的工资,因此也适用《加州劳动法》第229条。员工可在法院中提出未支付加班工资请求。

  • 用餐期间与休息期间补偿:法院认定,用餐期间或休息期间未依法提供时,雇主应支付的一小时补偿,虽然具有一定的补偿和惩罚性质,但根据加州最高法院的既有判例,此类款项仍被视为工资。因此,该类请求同样可以在法院中审理。

  • 工资单违法罚款:员工因工资单不准确或不完整而提出的法定罚款请求,并不属于已经通过劳动赚取的工资。因此,该类请求不适用《加州劳动法》第229条,仍可能受到仲裁协议约束。

  • 等候时间罚款:员工离职后,如雇主未及时支付全部应付工资,可能产生等候时间罚款。法院认为,该项罚款属于法定处罚,而非员工通过劳动取得的工资,因此不属于《加州劳动法》第229条的适用范围。


对雇主的启示:当FAA不适用时,仲裁协议可能无法覆盖最低工资、加班工资以及用餐和休息期间补偿等核心工资请求。即使其他罚款类请求仍可能被要求仲裁,雇主仍可能同时面临法院诉讼和仲裁程序,增加案件处理成本、程序复杂性及结果不一致的风险。



集体诉讼豁免条款无效,是否意味着整份仲裁协议均无效?
答案是:不一定。

加州上诉法院认为,原审法院拒绝将无效的集体诉讼豁免条款从仲裁协议中分割出去,属于错误。加州法律通常倾向于删除或分割违法、无效的个别条款,并继续执行协议的其他部分。仲裁协议中仅仅存在一项无效的集体诉讼豁免条款,并不足以证明整份协议已经被显失公平条款“全面渗透”,也不足以说明该协议属于整体违法安排的一部分。


不过,上诉法院并未直接裁定该仲裁协议可以执行。原因在于,原告还提出了其他显失公平抗辩,而原审法院此前并未对此作出判断。因此,上诉法院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由其进一步审查整份仲裁协议是否整体显失公平。


对雇主的启示:一份起草完善的仲裁协议,通常不会因为其中一个条款无效而整体失效。但如果协议中同时存在多个明显偏向雇主、限制员工权利或缺乏公平性的条款,法院可能认定整份协议均无法执行。雇主应定期审查仲裁协议,尽量减少可能受到显失公平挑战的条款,并确保协议中包含清晰、有效的可分割条款。



核心要点

Doss v. Tesla 一案将FAA中的“运输工人”豁免范围进一步延伸至仅在雇主场地内处理州际运输货物的员工。对于被认定为运输工人的员工:

  • FAA可能不适用;

  • 仲裁协议将完全受加州法律管辖;

  • 《加州劳动法》第229条可能允许员工就最低工资、加班工资以及用餐和休息期间补偿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 集体诉讼豁免条款无效并不必然导致整份仲裁协议无效,但其他显失公平条款可能影响协议整体的可执行性。


制造业、物流、仓储及分销行业的雇主应结合本案,重新审查员工岗位分类及现有仲裁协议,尤其应关注负责移动、装卸或处理州际运输货物的岗位。如您对 Doss 案的影响存在疑问,或希望审查贵公司的仲裁协议,欢迎联系 ILS 法律团队:contact@consultil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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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 ILS 管理合伙人,刘启光律师跻身美国顶尖公司法、劳动法与合规律师行列,擅长制定贴合客户业务目标的法律策略,为《财富》500 强企业、初创公司及高管提供公司交易、融资、隐私及劳动法咨询,服务覆盖科技、医疗、金融等行业。


加入 ILS 之前,刘启光律师曾在顶级辩护律所执业,擅长预判风险、设计保护与发展并重的策略,在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等案件中屡获有利结果,在各级法院出庭,兼具大所专业度与精品所响应力,是业内热门演讲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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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律师是一名诉讼律师,主要处理劳动用工争议案件(包括单个员工索赔与工资工时集体诉讼),同时也承办商业纠纷诉讼。他在联邦与州法院均有丰富实务经验,擅长起草庭前法律文书、证据开示(discovery)相关动议及其他关键诉讼文件。


在法学院期间,黄律师通过州检察长办公室及多家公益法律机构的实习与志愿服务,打下了扎实的公共服务与公益法律工作基础。他以严谨的案件准备和敏锐的争点识别能力见长,并以务实、策略导向的方式协助客户应对复杂争议、推动问题高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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