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企业迎来利好?美国拟明确“共同雇主”责任边界
- Susan Shu

- 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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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9 月 10 日,美国众议院跨党派议员团队提出 H.R. 5267 号法案,即《美国特许经营法案》(American Franchise Act,以下简称"AFA"),并已提交众议院教育与劳动力委员会审议。如果 AFA 获得通过,将对特许经营行业的雇主责任认定带来根本性变革,影响全美约 840 万名特许经营体系员工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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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AFA 旨在结束过去十年联邦劳工法规中"共同雇主"标准反复摇摆的局面,通过修订《国家劳动关系法》(NLRA)和《公平劳动标准法》(FLSA),为特许经营授权人(franchisor)何时被认定为特许经营受许人(franchisee)员工的"共同雇主"建立统一、狭义的联邦标准。
根据 AFA,特许经营授权人和加盟商原则上不构成共同雇主关系。只有授权人控制加盟商员工的一项或多项基本雇佣条件时,授权人才会被视为加盟商员工的共同雇主。法案详细列举了工资、福利、工作时间、招聘、纪律处分和监督六项基本雇佣条件,并针对每一项,明确规定什么样的做法会被视为控制,具体如下:
工资:如果授权人规定加盟商的某个员工或某个职位的工资金额或报酬标准,则构成控制。非强制性的薪酬标准建议不构成控制。
福利:如果授权人规定加盟商员工的福利待遇,包括向加盟商员工提供福利计划(如医疗保险、养老金),则构成控制。
工作时间:如果授权人制定加盟商员工的工作时间表或工时(包括加班),则构成控制。设定加盟商营业时间或最低人员配备要求不构成控制。
招聘:如果授权人决定是否雇用加盟商员工,则构成控制。单纯的员工人数要求(如要求加盟商扩招员工)、设定最低招聘标准(如规定加盟商必须招聘持有某个资格证的员工)不构成控制。
纪律处分:如果授权人决定处分员工,才构成控制。针对加盟商的员工提意见、设定品牌保护标准、拒绝加盟商的员工履行工作不构成控制。
监督:如果授权人直接且持续地指导加盟商员工如何执行工作,或发布绩效评估,则构成控制。规定常规指示、提供品牌标准、提供培训材料不构成控制。
疏律师解读
简言之,只有授权人实际参与到加盟商的具体员工管理,才构成控制。如果授权人只是制定适用于加盟商的一般性标准,即使该标准影响员工的基本雇佣条件、甚至导致员工被解雇,也不构成控制。
主要影响
如果 AFA 获得通过,将为特许经营授权人带来以下重大利好:
提高合规可预测性:统一的联邦标准将结束过去十年标准反复变化的局面,使授权人能够更清晰地评估和管理法律风险。
大幅降低法律责任风险:在新标准下,授权人的日常品牌管理、质量控制和运营指导活动将不再被认定为直接控制,授权人只要避免直接参与加盟商的员工管理活动,即可避免因加盟商的雇佣行为而承担连带责任。法案通过后,针对特许经营授权人的集体诉讼、工会组织活动及劳工行政投诉的风险将显著降低。
保护特许经营商业模式:法案明确保护了特许经营关系中固有的品牌保护和质量控制活动,确保授权人可以维护品牌统一性而不必担心被认定为共同雇主。
疏律师解读
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AFA在联邦层面获得通过,雇主仍可能受更严格的州法律限制。例如,加利福尼亚州对"共同雇主"的认定标准远比联邦标准宽泛。在加州运营的特许经营授权人仍需遵守州法要求,可能面临州法层面的共同雇主责任。
雇主合规措施
即使 AFA 前景光明,授权人仍应采取以下措施管理风险:
审查现有特许经营协议和操作手册:评估当前对受许人员工管理的参与程度,识别可能被认定为"直接控制"的条款或做法,必要时进行调整以确保符合 AFA 的狭义标准。
记录品牌保护活动的合理性:建立清晰的文件记录,证明对受许人的要求(如营业时间、质量标准、培训要求等)是出于品牌保护和质量控制的正当需要,而非对员工雇佣关系的直接控制。
关注多州合规要求:对于在多个州运营的授权人,应评估各州的共同雇主标准,特别是在加州等监管较严的州,制定差异化的合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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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 ILS 管理合伙人,刘启光律师跻身美国顶尖公司法、劳动法与合规律师行列,擅长制定贴合客户业务目标的法律策略,为《财富》500 强企业、初创公司及高管提供公司交易、融资、隐私及劳动法咨询,服务覆盖科技、医疗、金融等行业。
加入 ILS 之前,刘启光律师曾在顶级辩护律所执业,擅长预判风险、设计保护与发展并重的策略,在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等案件中屡获有利结果,在各级法院出庭,兼具大所专业度与精品所响应力,是业内热门演讲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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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冉律师专长于劳动法与合规领域,在跨境投资方面也有一定经验。 凭借多年为跨国客户提供咨询服务的经验,疏律师专注于各类与雇佣相关的事务,涵盖劳动力结构规划、员工调动、解雇、薪酬福利以及职场政策等方面。
除了从事劳动法相关业务外,疏律师还为并购、私募股权与风险投资交易以及对内对外投资等事项提供咨询服务。她曾助力国际投资者构建复杂的交易架构,包括为中国互联网公司搭建可变利益实体(VIE)框架,并且起草过详细的尽职调查报告以及交易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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