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重点
律师资格
加利福尼亚州
密苏里州
语言
英语
学术背景
• 法学博士, 华盛顿大学圣路易斯
• 文学硕士, 威斯康星大学密尔沃基分校
• 文学学士, 印第安纳大学伯明顿分校
韦开地
合伙人
诉讼部门负责人
作为 ILS 诉讼部门负责人,韦律师代表公司处理复杂的商业、雇佣、工资和工时纠纷,并凭借十多年的经验,在联邦、州法院以及私人法庭取得过重大胜利。
加入 ILS 之前,韦律师拥有十多年的联邦、州法院以及私人法庭诉讼经验。他早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执业的头五年内获得了第八巡回上诉法院的五项有利的公开意见。他曾获得数百万美元的陪审团裁决和和解,以及多次在审判前提前撤诉。他的业务专注于在各种纠纷中为企业辩护。Ted 曾在各级州和联邦初审法院和上诉法院 执业。
韦律师曾代表原告和被告就民权、宪法和雇佣事宜进行诉讼。他在私人执业期间曾与一位重审的密苏里州上诉法院法官密切合作,并在法学院就读期间与一位美国地方法院法官共事。韦律师的经验涵盖了“诉”的双方、法官席位的两边,以及从审判到上诉审查的各个阶段,这些经验赋予了他独特的见解,使他能够以最低的成本为客户找到最佳解决方案。
代表案件
• Banks v. Slay, 789 F.3d 919 (第八巡回法院,2015年)(撤销驳回决定,法学院学生时期撰写了辩护状)
• Banks v. Slay, 875 F.3d 876 (第八巡回法院,2017年)(维持原告胜诉判决)
• Jenkins v. Tucker, 857 F.3d 765 (第八巡回法院,2017年)(维持对有条件豁免权的驳回)
• United States v. Harmon, 944 F.3d 734 (第八巡回法院,2019年)(撤销刑事判决)
• Chestnut v. Wallace, 947 F.3d 1085 (第八巡回法院,2020年)(维持对有条件豁免权的驳回)
• Boyajian v. Banyan Security Inc.,纽约州纳苏市最高法院县,索引号 608883/2023 (2023)(针对旧金山科技公司的不当解雇和歧视案件,经动议驳回)
• Kiwijet, LLC 诉 广州海奥奈克斯国际物流公司等,美国加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案号 2:21-cv-07515-FWS-JDE (2024)(针对物流公司的违约和不正当竞争案件,经动议驳回)
• OTX 诉 Haenisch 等,洛杉矶高等法院,案号 21STCV38826 (2024)(陪审团裁定物流公司因违反信托责任赔偿 945,600 美元)